全讯大全白菜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2024年修订)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财〔2012〕49 号)、《全讯白菜官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以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一、奖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经费来源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三、奖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当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综合考评排名平均值(取小数点前一位)位于专业前三分之一,且当学年度任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排名不低于专业前4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7)本次评选未获得国家奖学金者。
具体评选,参考我院综合奖学金评定名次中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情况的量化计分情况;参考其在各种社会实践、比赛中的获奖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评审对象。
五、评审委员会组成
(1)学院成立以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学工办主任等组成的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院的评审工作,分配下达具体评审名额。
(2)各年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主要班干部以及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或本专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议工作。
(3)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主任委员,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本科生代表为委员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和审核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工作。
六、评审流程
(一)学生自愿申请。根据学校资助中心下发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通知和文件及学院下发的相关通知,学生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到各班学习委员处。
(二)年级(班级)评定小组评定。辅导员召集年级(班级)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提交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确定本年级拟推荐名单。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年级(班级)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审核。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学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应向学院实名反馈,学院在接收到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其书面回复。
(四)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按照要求,整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七、国家奖助学金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银行卡,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八、附则
1.本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2.本细则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适用本科生。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全讯大全白菜网学工办。
全讯大全白菜网(新媒体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